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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《南方日报》报道,6月2日,肇庆市委书记张爱军、市长许晓雄前往四会市,现场督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整改落实工作,先后去到大沙镇欧岗六村、欧岗七村、东城街道旧糖果厂等点位,实地察看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问题整改情况。
张爱军要求,四会要提高政治站位,深刻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、严肃性,认真汲取教训,对通报问题诚恳接受、照单全收,坚决扛起属地责任,拿出铁的决心、铁的手腕、铁的纪律,痛定思痛把问题改彻底、改到位。要秉着“查到底”“不放过”原则,深挖彻查案件,严肃追责问责,全面摸清问题来龙去脉,零容忍打击非法倾倒及背后利益链。要以督察为契机查漏补缺,厘清行业部门监管责任,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处置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,结合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,推动干部优作风、强履职,举一反三系统整治突出环境问题,以扎实整改成效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生态支撑。
同一天,潮州市委书记何晓军督导检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整改。在饶平县汫洲镇汫和社区、汫东社区和海山镇欧石村,实地察看废弃蚝壳无序堆放问题整改情况,在潮安区古巷镇了解建筑垃圾非法倾倒等问题整改。
何晓军强调,要深刻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、严肃性,全面认清典型案例通报问题的严重性、严峻性,坚决扛起政治责任,以案为鉴,对通报问题诚恳接受、照单全收、立行立改、全面整改。要动真碰硬、真改实改,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,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,严厉打击各类生态违法行为,确保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。要痛定思痛、标本兼治,深挖根源找准病灶,系统排查整治同类问题,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,扎实做好整改“回头看”工作,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质量和水平。
6月2日,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4省份典型案例,其中提到广东省肇庆潮州等地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填埋问题突出。
2026年5月,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东省发现,肇庆市、潮州市存在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填埋、水产养殖废弃物无序堆放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等突出问题。
肇庆市、潮州市固体废物产生量大、种类多,但两市固体废物非法倾倒、填占坑塘等问题多发,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。
主要问题包括:一是固体废物非法处置。督察发现,肇庆四会市一些地方长期存在利用坑塘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问题。一处坑塘累计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约4.8万吨,坑塘水面已被填平,占地面积约18亩,包括农用地17.6亩(含永久基本农田3.8亩)。
2026年5月13日,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,广东省肇庆四会市一处坑塘已被大量固体废物填平
另有一处坑塘累计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约8万吨,侵占农用地约36亩。取样监测显示,坑塘水体化学需氧量、氨氮浓度分别为126毫克/升、5.8毫克/升,超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5.3倍、4.8倍。
2026年3月13日,督察组暗查发现,广东省肇庆四会市一处坑塘非法倾倒约8万吨固体废物
二是废弃蚝壳无序堆放污染环境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产生农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,应当采取回收利用和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。潮州市饶平县存在大量生蚝开蚝点,蚝壳随意堆放,一些堆放点还夹杂大量生活垃圾。
2026年3月18日,督察组暗查发现,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无序堆放大量废弃蚝壳
督察发现,12处废弃蚝壳违规堆放点未采取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,堆放总量11万余吨,占地148.3亩,其中农用地44.8亩(含永久基本农田5.6亩)。取样监测显示,堆放点积水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总磷浓度分别为2470毫克/升、412毫克/升、31毫克/升,超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122.5倍、411倍、154倍。
三是建筑垃圾非法倾倒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不得擅自倾倒、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。督察发现,潮州市潮安区存在非法倾倒工程渣土、装修垃圾问题。2026年3月督察组暗查发现,在古巷镇有车辆正在倾倒装修垃圾。进一步调查发现,该区域垃圾倾倒量高达40万吨,占地85.7亩,其中侵占农用地约71亩(含耕地2.6亩)。该区域部分坑塘还非法倾倒废塑料、废泡沫及生活垃圾。取样监测显示,坑塘水体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总磷浓度分别为538毫克/升、18.2毫克/升、0.8毫克/升,超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25.9倍、17.2倍、3倍。
肇庆四会市也存在非法倾倒建筑垃圾问题。位于东城街道的一处坑塘被非法倾倒大量建筑垃圾,倾倒量约11万吨,占地面积约51亩,其中侵占林地13.3亩、草地22.7亩。
2026年1月29日,督察组暗查发现,广东省肇庆四会市非法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填占坑塘
通报指出,肇庆市、潮州市对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重视不够,履职不到位,日常监管不力,非法倾倒填埋问题突出。
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,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。
来源:南方日报 新华社
编辑:刘艺龙